一、评选宗旨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加快学生成长成才的步伐,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
原则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每月一次,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产生一名月之星。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选报并填写申报表,德育办认真审核,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在此基础上,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参加班级、学校各兴趣小组,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爱心之星
充满爱心,关心爱护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或路人,在物质上、精神上还是学习上,对别人友爱的手从不吝啬。
(三)工作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成绩突出,为了集体和同学甘于付出,不求回报。
(四)环保之星
爱护教室及校园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善于用自己的言行影响他人。
(五)进步之星
学习、生活,守纪,为人处事等方面表现进步特别显著,在班级、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七)礼仪之星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举止文明,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尊敬师长,能为班级做事。
(八)体育之星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优秀。
(九)技能之星
主要针对我校实训中表现优秀,多次在实训中获得表扬的同学。
(十)艺术之星
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在各级比赛中获得过较好成绩。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一)德育办定期向各班发放“校园之星”申报表。
(二)班主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选出本班的月之星,并填写“校园月之星”申报表(表后可附证明材料),上交德育办。
(三)德育办组织人员对各班所报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评选,最终确定“校园月之星”名单。
(四)全校公布,橱窗展示,届时表彰。
建议:各班最好先评选“班级之星”,在此基础上推荐有关人选。
德育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校园之星推荐表
( 月份)
班级 |
|
姓名 |
|
性别 |
|
班级 职务 |
| ||
个 人 主 要 事 迹(不少于500字) | |||||||||
| |||||||||
人生格言 |
| ||||||||
班主任 意见 |
年 月 日 |
德育办 意见 |
年 月 日 |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校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南湖路特1号 招生热线:027-87389752
学校网址:http://www.zyrokgq.cn/ 鄂ICP备10008486号-2 公安部备案号:42011102001531 技术支持:火神信息
Copyright ?2016-2024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