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法与学法中构建和谐
摘 要:和谐教学是教学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高境界,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的和谐是实现最高教育目标的关键因素。教与学是整个教学方法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两者之中有重点,重点在学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教学规律是实现教法与学法和谐的根本出发点;教法与学法相互作用,是实现和谐教学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教法;学法;教学相长;和谐教学
和谐教学既是一种指导思想,又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教学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高境界。教学过程有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教师、学生和教材,连接这三要素的桥梁是教法和学法,这两种方法既对立又统一。正是由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才构成了教学过程,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的和谐是实现最高教育目标的关键因素。在教学活动中力求使教学方法和教学诸要素以及教学环境之间处于一种和谐、平衡的状态,才能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使学生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往往更注重的是自己的教法而非学生的学法,注重在如何教上下功夫,很少顾及学生如何学。结果使教学呈单线、单向型展开,造成了知识从教师流出到学生流进的单一、单向的教学模式,忽略了学法的重要性。
一、教法与学法密切相关,但二者的地位是不平衡的。
(一)、教与学是整个教学方法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教法会促成学法,学法会改进、加强教法,教与学是互动的。“我怎么教,他怎么学”是从“教”的角度看“学”,只会让学生丧失学习的主动性,按部就班。若教师既能充当教者, 又善于充当学者,从“学”的角度看“学”, 乃至从“学”的角度看“教”,用学生的眼光看学习过程和教学过程,那么无论对自己的教学还是对学生的学习都是大有裨益的。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认为:“教学方法的本质就在于它是教师和学生二位一体的活动,教师的活动和学生的活动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对学生活动过程过于生硬的控制,会使学生丧失最后一点主动性和独立性,而降低教师的指导作用,也无助于学生发现解决学习任务的最短途径。”
(二)、两者之中有重点,重点在学法而不在教法。
第斯多惠说:“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教法的效果如何,最终体现在学法的效果上。叶圣陶先生说:“语文这一门课是学习运用语言的本领的”,那么语文教学就要围绕如何教会学生掌握运用语言的本领展开,以学生对语言的感知、理解、运用、表达能力作为教学效果的检测标准。有了这样一个总体性认识后,再去教某一篇课文就有了行动指南。如徐志摩的诗歌《再别康桥》,教法侧重在反复诵读之中赏析语言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教师要教会学生了解徐志摩先生的诗歌语言的风格,学习他语言运用的特长;要培养学生在品读语言时把握诗人感情的能力,更要锻炼学生运用语言抒发自我情感的能力。从教法到学法,从课本到实践,乃至从模仿到创新,最终的落脚点不是老师而是学生,因此学法是重中之重。
二、在实践中,构建教法与学法的和谐。
正确认识教法与学法的关系,是实现和谐教学的前提;而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如何促使教法与学法相互作用,做到教学相长,实现和谐教学?下面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教学规律是实现教法与学法和谐的根本出发点。
常言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法,从表面看来是教师的单边活动,实际上是多边共同活动的产物。教师要确定教法,必须先吃透教材,精炼内容,深入浅出;其次要知道学生学的情况,使教法适合学情。学情包括学生的学习习惯、基础知识、接受能力、参与的主动性、生理和心理特征的认知水平等,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规律。就学生学习的过程:预习——听课——复习——练习而言,教师的教学过程必须符合这一规律,同时做到“稳中求变”。预习时,教师可给学生设计一套合适的趣味性预习题,也可督促他们自己列出所发现的问题,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听课是学生接受知识的直接过程,此时老师讲课要有的放矢,重点突破学生在预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听课形式可以是老师讲学生听,也可以是先让学生自己看,然后提出问题并相互讨论,甚至让学生尝试当老师讲给其他学生听,观察学生听课表情,揣测学生学习心理,师生互动;复习时,教师更要指导学生边学习边巩固知识,“温故而知新”,同时以提问学生或讨论的形式,判断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练习是学习内容的进一步巩固,同时也是课堂内容的灵活运用,目的是举一反三,教师要以配套练习题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让学生明白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对症下药。
(二)、教中导学,学中悟教是实现教法与学法和谐的有效途径。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的目标是指向同一认识过程, 完成同一任务的,教法与学法具有同一性。因此,教师要善于把自己教学活动中所积累的一些好方法,尽可能地指导学生使用, 变成学生自己学习的好方法, 即教中导学;同时也要抓住学生学习活动中带有典型意义的学法来改进自己的教法, 把一些好的学法转化为教法,即学中悟教。教法作用于学法, 学法也会反作用于教法。应该注意的是,教师的“导”并非停留在 “传道、授业、解惑”层面上, 还要开窍有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认识自学能力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教给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学习方法。政治课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一章内容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先有物质后有意识。”一位同学随之提出问题:“小说中的人物是作家虚构的,明明是先有作家的意识,然后才创造出作品中的人物,这与上面的观点不是很矛盾吗?”此时,教师不但要正确、全面、透彻地回答这个问题,解决学生心中的疑惑,更要高度肯定这个学生的学习态度,借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养成认真思考,不懂就问的好习惯。这是做到教中导学的必然要求。反言之,教师也会在解答学生学习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而不断丰富、改进教学方法,从学生如何接受的角度备课、讲课,使更能深入学生实际,满足学生的学习口味,与学生达成共鸣,这是学中悟教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述,在实践中,教学要立足学生,侧重学法,才能达到提高认识,获取知识,发展能力,增强智力的教育目标;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默契配合,做到教学相长,才能实现和谐教学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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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腾飞